艺术学院学生会于 2017年3月30日中午召开青年之声班委会议,2016级音乐一班、2016级音乐三班、2015级音乐一班、2015级音乐二班、2015级音乐三班、2015级舞蹈表教、2015级舞蹈编导、2014级舞蹈编导、2014级音乐三班,以上班级相关负责人在未请假的前提下,没有参加会议。
其行为违反艺术学院管理制度,不配合学院管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条例,给予以上班级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一次,以观后效。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