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胶东半岛中心区域经济隆起带,强化年轻干部人才储备,莱西市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莱聚英才”优秀选调生选调计划(简称“莱选计划”),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一)选调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外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3.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选调数量及岗位
计划选调事业编制优秀人才3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内外部分重点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中,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连续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其他同级别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10.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初选、综合测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后续将在莱西政务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请及时查看。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9:00—5月11日17:00
线上预审时间:2023年5月4日9:00—5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审核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名信息在审核通过及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影响报名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选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到选调现场参加初选考试。初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选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初选结束后,综合考虑初选表现、专业水平、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因素,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如考生数量较多,将视情况选择开展线上初选工作,以线上方式进行自我介绍和答辩交流,综合考虑考生初选表现、专业水平、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因素,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等因素确定考生排名顺序)。根据最终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体检。
(四)签约
根据最终成绩,与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在考察体检环节和公示期满前发现有不合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协议。
(五)考察体检
先进行等额体检,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考察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的、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分数高低,从差额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约定在莱西市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公示期满后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违约,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培养
聘用人员作为莱西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重点培养,由莱西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自享受补贴月份起,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及海外TOP200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购房券”。“购房券”在莱西购房时可抵顶现金使用(住房补贴与“购房券”两项政策就高享受,已领取住房补贴并申领“购房券”的,已领取部分在“购房券”中予以扣减)。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其他说明
(一)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莱西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8405378,0532-88405381。
技术支持电话:18562803179。
监督电话:0532-88405382。
(请于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