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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大荔县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 发布日期:2015-03-12 】

为解决我县同州湖、沙苑景区、丰图义仓以及福佑古寨等景区讲解员短缺问题,进一步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大荔县招聘特殊专业人才的批复》(渭人社函【2014】310号)精神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特殊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大荔县文物旅游局招聘景区讲解员5-10名,主要从事县境内相关景区讲解接待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4、女性,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2米以上;

5、普通话标准,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演讲、主持等相关特长;

7、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气质佳。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者;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月12日至2015 年1月18日在大荔县政府网站(http://www.dalisn.gov.cn/) 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在校证明、学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

大荔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按照应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再次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时间待定)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面试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理解、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人际关系沟通等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题目委托有关专家命制,每生面试时间限10分钟。面试合格最低线为70分,成绩相同时,本地户籍和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时间待定)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考核成绩在大荔县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的招聘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大荔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渭南市人社局审批,发放聘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编制、人事等相关手续,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一经聘用,在讲解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工作,统一在大荔县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荔县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13-339*5188、3395*130

联系人:李平 150*2913*7923

大荔县公开招聘特殊

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