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教学单位,形成了以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理论研究、音乐应用四个学科群为主体,传统优势学科、特色学科与新兴复合型学科交叉融合、协调互补的学科发展格局,培养了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岗位共14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岗位共4人。
(1)专业教师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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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具备较强的综合专业能力,有音乐或舞蹈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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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创作阅历;
5、具备相关专业优秀成果、重要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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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中提琴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海外名校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能够承担中提琴本科生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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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具备良好的文字能力和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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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音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作曲及音乐工程等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2、熟悉声像数字化期刊、多媒体制作,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了解网络推广、数据库、排版者优先考虑;
3、熟练应用音视频制作、制谱、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4、具备一定专业期刊文字编辑的知识和能力,并能独立完成产品方案和相关流程的编制;
5、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以上水平),具备海外交流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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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及财务相关软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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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电气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亦可考虑;
3、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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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全科医生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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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关的资格证书;
3、具备一定的医院工作经历,具备学校和相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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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符合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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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具备较强的演奏能力,在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国内外小提琴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3、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有一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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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下载《上海音乐学院2016年岗位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发至招聘邮箱:shcmusic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以“-本人姓名-申请岗位名称”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恕不接受申请。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由上海音乐学院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由上海音乐学院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上述人员中成熟人才进编,其他人员原则上以人才派遣方式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邮箱:shcmusiczhaop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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