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聘信息 > 正文

青岛三江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17名聘用制教师简章

【来源:青岛三江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17名聘用制教师简章 | 发布日期:2018-11-28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以及关于印发《< 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南区特殊教育工作实际,2018年青岛三江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7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初级岗位等级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等级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现场报名地点:青岛三江学校(青岛市市南区观象二路15号)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8年青岛三江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六张。

2.《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均应在2018年11月26日以前取得)。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6届、2017届、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招聘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通过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

招聘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专业测试主要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说课主要测评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以及实践操作能力。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面试工作安排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少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公布。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技能测试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教师说课及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说课、答辩各占说课及答辩成绩的50%)。

面试采用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四)笔试资格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参加全区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具体时间通过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通过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六)总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市南政务网(

http://www.qdsn.gov.cn

)上公布。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该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