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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1级设计类专业本科生分流方案(试行)

【来源:艺术学院2021级设计类专业本科生分流方案(试行) | 发布日期:2021-06-22 】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分类体系框架下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设计类专业的实际情况,从2021级开始执行设计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并于第2学期末分流为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具体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双向选择原则。以学生为主体,在分流前充分做好专业宣传与咨询工作,尊重学生第一志愿的前提下,兼顾公平,对于满额的专业实行以学分绩点和面试为评价标准的双向选择,重点考察学生特长与专业要求之间的匹配度。

(二)坚持“工作室制”与“导师组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打造优秀的教学团队,进一步整合课程资源,建立课程群,探索工作室制与导师组制共同参与教学的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和完善专业教学工作室运行机制。

(三)坚持教学空间合理化配置的原则。一年级实行班建制,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高年级以多元化的专业能力培养为主导,其教室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工作室学生数量,承担主要教学任务,开展项目教学、组织参展参赛等实践活动,与社会需求对接等情况,合理配置工作室规模和教学空间。

二、分流工作组织机构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年级辅导员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

(二)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一般由学院领导、教指委委员、督导员、各专业教学骨干担任,由3-5人组成。

三、分流时间

第2学期末开始实施分流,在学校组织转专业之前进行,3月中下旬组织宣传和报名,5月份转专业前完成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后于二年级第1学期首次开课。

四、分流对象与计划

参与专业分流的对象:艺术学院设计类2021级本科生。分流为环境设计(包括风景园林设计工作室和景观视觉设计工作室)和视觉传达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工作室和品牌视觉设计工作室)两个专业,各专业人数如下:

分流计划表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分流人数(人)

设计类

环境设计

 ≤44

(不含转专业人数)

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

≤38

(不含转专业人数)

注: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表所示的上限人数,各专业开班人数不得小于36人,各工作室具体分流人数根据所在专业分流后实际人数确定,但均不少于16人。

五、分流依据

先进行专业分流,学生通过一年的基础平台学习后,根据自己的专业特征、学习兴趣及就业趋向选择和申报相应的专业,自主报名选择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上限的专业以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排名为依据。各专业确定分流名单后,进行工作室分流,分流办法同专业分流。


六、分流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

在学生分流前,各专业将其研究方向、定位、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及导师组成员介绍等内容提前向学生公布。

时间安排:3月中下旬。

(二)学生报名阶段

学生填报电子版志愿文件和纸质版文件,统一上交备份。

时间安排:4月上旬。

(三)志愿分配阶段

每个学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参照专业分流办法进行工作室分流。

时间安排:4月中下旬。

(四)公开公示阶段

分流结果通过艺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果学生有异议,需实名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时间安排:4月底。

七、其他

降级、休学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后复学学生需参加专业分流工作,如果学生在保留学籍前已进行分流,原则上回到原专业及工作室继续学习;如果学生在保留学籍前未进行分流,则参加复学后所在年级的分流。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山东大学(威海)艺术学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