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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发:《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7-17 】

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前及暑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切实保证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安全责任,部署安全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部署、检查、督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各单位于假期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诈骗、防溺水、防人身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文明度假,避免因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注意路途交通安全,防止自身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离开办公室、实验室、宿舍以及离家外出时,要及时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关好煤气和水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结合学校前段时间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找漏洞,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再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内容包括: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和有毒物品、放射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存放和管理情况;对各楼宇顶部及四周的一些围栏、支架、设备、空调机、广告牌进行检修、加固;存放电脑和其他贵重仪器设备房间的门窗、电源线是否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责任是否到人;防盗装置、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正常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后勤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建筑工地的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等。是否存在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以及无人看守的情况下在宿舍、消防通道、楼梯间和办公室内给电动车进行充电等现象。

四、要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和事端,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各类纠纷的重点部位和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对单位内部可能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五、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公寓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假期值班守护,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防伤害等安全工作。

六、暑假期间,各单位对所有用电设备,除特殊用途外,都要切断电源,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个别学院在放假期间允许学生加班做实验的,要确保指导教师在场,且要严格安全操作程序,保证实验安全。

七、校园内各商业网点在假期中暂时歇业的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歇业期间要切断总电源,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必要时要安排人员看守。暑假期间在校的各类施工、维修等外来人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用工单位落实教育和管理措施。

八、有关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防汛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及各种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后勤保障,做好暴雨、台风、高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重点检查防汛物品储备是否充足、完好,易积水地段是否做好及时防水排涝准备工作,是否制定重点部位的防汛预案并开展演练和技术培训。检查配电室、发电机室、地下消防栓、电缆沟内是否有漏水、进水等现象。

放假前,学校将成立检查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