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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来源:关于进行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13 】

全体教师:

按照校区科研处的要求,请各位老师于11月30日之前将17年的科研成果信息完善到科研系统里,并将成果原件拿到湖西楼C区208办公室。(已经过学校审核通过的无需再交原件)

注意事项:

1、本年度成果统计中各类科研成果均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请各位老师通过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就是自己的工资号)

2、请项目负责人、科研论文第一作者、著作的第一完成人、专利第一完成人、获奖第一完成人,填写相关成果信息的同时,务必添加本成果其他参加人的信息。

3、各类科研项目在录入系统的过程中,应填齐全部信息,包括项目成员、到账经费、支出经费、年度经费等信息均要在系统中录入。

4、论文成果如被SCI、EI、ISTP、CSSCI等收录,请在添加论文成果基本信息时,填写清楚相应的收录信息。

5、论文成果如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请在添加论文成果时填写相应的转载信息。

6、业绩统计中的SCI、EI(包括EI扩展版)、CPCI—S(原ISTP)、SSCI、A&HCI、CPCI—SSH(原ISSHP)来源期刊需提供检索证明。

7、参加或指导学生比赛获奖不属于科研成果获奖,属于教研获奖。

8、本年度发表的期刊论文,如果原件未到,可先登录到科研系统里,等年后再提交原件复审。

艺术学院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