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青年人才成长通道,引育并举,培养一批能够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相当层次学科带头人的杰出青年学者,根据《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山大人字〔2015〕115号)精神,学校决定面向校内青年教师开展2019年齐鲁青年学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人选应为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方向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申报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3)将相关材料报所在院(所)。
2.基层单位推荐
(1)学院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
(3)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所依托的团队平台和支撑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和个性化培养方案;
(4)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在基层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3.学校组织评审
4.网上公示
拟培养人选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人选名单并签订培养协议。
三、推荐数量
每个单位限报1名。“高峰计划”学科、A类学科及2018年以来入选国家四青及以上国家级人才的单位可额外增报1名,申报人选需排序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做到优中选优,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区人事处知行楼314,电子版发送至whrc@sdu.edu.cn。
纸质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基层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报告需要说明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把关意见、资格审核情况、单位遴选程序、公示及学术评价意见等方面。
(2)《申报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3)《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3)
(4)《齐鲁青年学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
需要发送电子版的材料包括:附件2、3、4及三篇代表作全文。
五、其他说明
基本情况一览表中“标志性成果”、“已取得的人才称号”一栏可不受时间限制;代表性论文(论著)、获奖情况、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请填写近五年代表性成果(2014年1月以来发表、获奖或立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成超 李传先
联系电话:5688359
邮 箱:whrc@sdu.edu.cn
人事处
2019年11月1日
附件材料:
附件1.《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
附件2.《申报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3.《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
附件4.《齐鲁青年学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