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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举办2020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关于举办2020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为提高教师英语水平,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及学校组织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加大出国留学效益,提供公派出国前期准备, 山东大学在近几年与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成功合作的基础上,外国语学院2020年春季继续开办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统一结业考试,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项目的语言要求。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但尚未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的人员;

2、近两年准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

3、其他需要由国家或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的人员。

二、培训师资和方式

1、由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辅导专家和外国语学院英语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教学。

2、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培训指定教材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和形式与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一致。

3、采取半脱产形式,一期培训班需要完成350学时的学习。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2、本期培训班将于寒假开始,为期13天,拟定于(2020年1月11日至18日,2月8日至12日)由北语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专家进行辅导;开学后,每周安排16学时左右课程,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四、收费标准

按照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规定,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向该培训部交纳培训费,收费标准为9380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费)。发票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为激发学员的积极性,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学校将对部分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报销英语培训费和赴京考试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需遵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

报销人员范围:1.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的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和实验技术系列人员;2.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并被录取的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和实验技术系列人员。

五、报名时间

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表》(只需电子版),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发至zgx0081@sdu.edu.cn,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77500。

报名时不收取培训费,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入学选拔考试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在山东大学举行的入学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听力、阅读、语法、词汇。测试形式可参考北语出国部网站提供的样题。录取分数:总分45(含听力),且听力不低于13分。

已有成绩学员出示2年内的成绩单原件后可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条件为PETS5总分40以上,或雅思听力、总分均为5.5(含)以上。

未参加入学测试且不能提供以上成绩者不能入学。

最终录取名单由北语出国部发给山东大学外语学院。

入学测试日期:2019年12月22日。

入学测试地点: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测试人数不足50人不予开班。

七、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接受培训的人员须参加2020年6月底在北京语言大学出国部举行的国家公派英语统一考试。考试通过,获得“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

关于延期考试、考试未通过者参加补考的规定:只能参加顺延下一学期(2020年12月底)的英语统一考试,一次机会。如需延考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

八、其他

1、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精神,自2019年2月2日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根据我校政策,学校在举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期间,不再资助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项目人员赴济南以外地区的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相关费用。

3、为有效使用各类资源,今后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应在合格证有效期(2年)内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

4、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录取人员如外语水平未达到项目要求,需参加由教育厅组织的相关外语培训。

5、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6、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及时协调好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附件:2020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8日